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更好助力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和实体经济风险,金融监管总局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近日制定发布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025年7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7号公布 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适当性管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7月4日,深圳金融监管局指导深圳市保险业协会联合低空经济产业协会等部门,在前期示范性条款的基础上,配套发布全国首个《深圳地区无人驾驶航空器第三者责任保险服务指引》,形成“示范条款+服务指引”全链条保险保障。《指引》涵盖销售、承保、理赔等各环节,引导保险公司统一各类机型性能指标分类、责任要求和业务规范,助力提升低空经济保险业务的标准化水平。
为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8号),切实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实现雪中送炭、服务民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普惠性的金融需求,特制定实施方案。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银行业保险业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进一步完善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更好帮助信用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国发〔2023〕23号),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开展先行先试,打造国家制度型开放示范区。经过一年多的试点试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了一批引领性、标志性制度创新,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含金量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为用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试点经验,在更大范围释放制度创新红利,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复制推广工作通知如下
近日,深圳市委常委、前海合作区党工委书记、前海蛇口自贸区管委会主任、前海管理局局长王守睿带队到深圳证监局调研资本市场服务前海高质量发展情况。双方就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高质量发展、优化完善跨境私募通、服务香港繁荣稳定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等方面的情况问题展开深入交流。王守睿对资本市场服务前海开发开放取得的发展成果予以充分肯定,希望继续深入落实金融监管央地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前海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更好满足消费领域金融服务需求,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